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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推报2023-2024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2-21    点击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,牢记时代责任,坚定跟党走、建功新时代。团省委、省学联发布《关于推报2023-2024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的通知》(见附件),现将通知予以转发,并组织开展人选推报工作。

一、推报条件

(一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个人

1.截至2024年暑假前,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;
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自强自立,乐观向上,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;

3.在投身经济发展、科技创新、乡村振兴、民主法治、文教体育、绿色发展、社会服务、卫国成边、统一战线、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,积极参加社区报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,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,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;

4.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、勤学求真、创新创业、社区实践、奋斗力行5个类别(社区实践类候选人由地市级团委进行推报);

5.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奖学金获得者、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
(二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科创团体

1.截至2024年暑假前,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;

2.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,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,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、重点工程、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;

3.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 80%以上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请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,每个班级至多推荐1人和1个科创团体,学院择优推荐1人和1个科创团体上报学校参与评选,学校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开展评审工作,择优推荐至团省委。请各班于224日前将推荐汇总表(附件12)、活动报名表(附件3)和相关信息确认表(附件4)、佐证材料清单(附件5)、团体推荐表(附件6word版打包命名为“××班自强之星个人/团体申报材料”发送至邮箱:hbudxxy@163.com,纸质版于2月26中午12:00报送至D2-322室。

联系人:赵丽佳

联系电话:507936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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